美国特别移民(EB-4)政策有哪些?
美国特别移民(EB-4)政策有哪些?
绅移顾问
EB-4宗教人士移民是基于潜在工作机会的一类职业移民。在递交I-360表格之前以及期间,外籍宗教人士无需在美国为潜在雇主工作。该外籍人士必须拥有2年在该教派工作的经验,该教派须与潜在雇主所属教派为同一教派, 但是这2年工作经验无需从该潜在雇主处获得。虽然外籍人士可以自己申请EB-4宗教人士移民,但大多数都是由潜在雇主替外籍人士进行申请。EB-4宗教人士移民申请中无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EB-4宗教人士移民的基本要求
申请EB-4宗教人士移民时,雇主与该外籍员工都必须满足一定要求。移民局一般会从下面这几个方面判断雇主是否是真正的宗教机构以及该外籍人士到达美国之后是否会真正履行宗教职责。
外籍人士来美之后从事的必须是全职工作(每周不少于35小时)
外籍人士必须为在美国的真正的非营利性宗教组织工作
外籍人士必须从事牧师级别职位或者其他宗教职位,包括专业与非专业职位
外籍人士在递交I-360表格之前的至少两年内必须是雇主所属教派的成员
外籍人士在递交I-360表格之前的至少两年内必须从事牧师级别职位或者其他宗教职位,并且这些工作必须是在该外籍人士年满14岁之后开始从事的。